面对青少年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为使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12月1日下午,大丰区第一小学邀请了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夏存平队长为学生开展了一场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的主题宣讲。
讲座中,夏队长围绕“如何更好的走路、骑车、坐车”这一话题展开交流分享,通过播放图片、视频等形式向学生讲解了道路上的不安全行为。期间,夏队长列举了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例,用直观的事实警示学生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加强了学生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有效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夏队长还向同学们介绍了一些应该注意的安全常识:
(1)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本次交通安全主题讲座的开展,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一定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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